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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投资平台 超60%女性求职被问婚育 性别不公何时休?

杠杆投资平台 超60%女性求职被问婚育 性别不公何时休?

(原标题:超60%女性求职被问婚育 性别不公何时休?)杠杆投资平台

3月8日,第115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时间追溯至三十年前,由189个国家政府签署的历史路线图《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集中在12个关键关切领域,将目标“实现性别平等并赋予所有妇女和女孩权力”纳入《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三十载岁月流转,女性的社会地位与权益显著提升。从“妇女能顶半边天”,到如今的“妇女能顶多半边天”,无论是职场上的巾帼不让须眉,还是家庭中的贤妻良母,很多女性几乎都修炼成了六边形战士。

但随着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加,中国职场女性面临的信心不足,求职不公,婚育难等问题有所显现。据智联招聘发布的《2025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在女性遭遇职场不公现象中,“求职被问婚育”居于首位,该现象占比为62.5%,高于去年的48.8%。同时,在调研职场性别不平等原因时,有65.8%女性认为首要因素为“生育是女性摆脱不掉的负担”。

求职被问婚育比例提升

“他们说如果两年内怀孕,就让我主动离职。”李萌表示,日前去某传统产业公司求职,已通过了前面两轮业务部门的面试,但在第三轮与该公司人力总监的沟通中,对方提到了生育问题。

今年刚满30岁的李萌,原本计划在春招中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但她发现,目前人才市场上,面向女性的岗位大多是行政、人力、导购和服务员等。

“本来已经通过了前面的面试,挺开心的,觉得没问题了,谁能想到他们会提这种要求。”李萌表示,春节过后,她已经面试了七八家企业,最有希望的就是这家传统产业公司的行政岗,但该公司人力总监在劳动合同之外,提出两年内不准生育的要求,让人非常不适。

上述《2025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通过对近4000位求职和在职人员的调研获悉,女性遭遇最多的职场不公现象为“求职中被问婚育”,而该现象占比为62.5%,高于去年的48.8%,男性在求职中,被问及婚育的却仅有18.5%。其次,女性因婚姻和年龄影响职场前景的现象占比分别为48%和46.2%,也均高于男性。

对于企业在招聘中问及女性求职者婚育情况的现象,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刘仁堂表示,从女性个人发展角度来看,女性的婚育状况属于个人隐私,与工作能力和岗位适配度并无直接关联。询问这一问题会给女性求职者带来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影响其求职的积极性和自信心,使她们在求职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甚至可能导致一些女性为了迎合企业而隐瞒真实情况或改变自己的人生规划。这样的一种现状,会导致企业和女性就业者之间信任缺失,恶性循环,不利于企业和人才的稳定良性发展。

但从企业经营角度来看,为评估女性求职者的用人成本,询问婚育情况已成为大多数企业人力的常规操作。“企业增加人员,原本就是为了提升工作进度,如果新员工入职不久就怀孕,一方面是会影响到工作进度;另一方面是企业成本也会增加,需要重新招人。”某企业人力表示,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目前女性职工生育时可享受98天产假,而部分省份在这一基础上,增设奖励产假天数,例如河北、山东等地已增至158天。此外,在与应聘者沟通中,其实不是针对女性求职者才提出婚育问题,对于男性求职者也会询问相关问题。

对于女性求职者遭遇的性别不公现象,以及企业在挑选应聘者时的顾虑,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原副主席谭琳在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建议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和投入力度,对生育假期间的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保缴费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对雇用女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税费减免,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延长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的工资,以生育补贴的方式予以一定比例的替代。此外,谭琳还建议,参考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将法定产假设为18周(126天),适当延长陪产假和父母育儿假,切实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

同时,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华信工贸集团董事长拜文汇表示,为减轻年轻夫妇生育的经济负担,应延长产假及陪护假,建议男性陪护假不低于30天。

对于上述建议,专业人士分析,当男性同样需要为育儿按下“暂停键”时,企业将失去以“生育成本”为由歧视女性的道德高地。北欧经验表明,强制男性休假可使女性晋升管理层的概率提升23%。

招聘询问婚育情况违法

虽然企业在招聘时,想尽量控制用人成本,规避潜在风险。但向女性应聘者询问婚育情况却触犯了我国法律。

2019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明确,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此外,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

但在实际应聘过程中,女性应聘者难免会遇到被问及生育情况的尴尬局面,而为了获得工作机会,往往会不情愿的回答相关问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会副主任、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牟楠表示,如果女性应聘者在求职过程中被问及婚姻、生育情况,可以委婉表明立场:个人的婚育情况属于隐私,与工作岗位没有直接关联,希望能更多地讨论与工作相关的内容。或者通过转移话题重点来作答,比如将话题转移至自身工作能力、职业规划等方面。话术表述如“我目前对自己的职业发展有很清晰的规划,更希望能和您聊聊我在这个岗位上的发展潜力和能为公司带来的价值”。

此外,牟楠提醒,如果女性应聘者感受到了明显的性别歧视,可保留聊天记录、邮件、录音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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